1. 兰精公司(“兰精”或“我们”)高度重视保障网站使用者(个人信息当事人或与处理个人信息相关的人员)的个人信息。兰精只会按照相关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于使用者使用网站期间处理其个人信息,特别是《欧洲一般信息保障规例》(GDPR)及《奥地利信息保护法》。
  2. 假如您在使用本网站的过程中自愿披露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只会用作有关情况具体指定的用途。因此兰精处理的个人信息包括称谓、姓名、职位、公司地址、电话、传真、电邮地址、采购数据(报告类型、年期及语言)、送递数据(邮寄或电邮发送)和采购货单的附注。我们处理信息的最长期限为三年。
  3. 如您自愿使用本网站的供应商申请表格,兰精会处理您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邮地址、网页、增值税号、货币、可供应物料的厂房(称谓、姓名、语言、功能、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邮地址)、产品系列、供应商数据(法定表格,包括(部分)集团成员机构、年收益、员工人数、成立年份、其他经营点、与兰精业务关系的数据、制造商/分销商、咨询人)和已提交的文件及供应商撤回同意的数据,以办理您的申请。申请手续办妥后,假如我们决定接受您成为新供应商,我们会进一步处理上述信息,否则会全部删除。假如您使用本服务时披露了第三方的个人信息(例如申请供应商的雇员),请确保已取得当事人同意向我们披露其个人信息,或确保您是在法律许可的其他情况下处理其个人信息,例如您拥有合法权益等,因此有权披露这些信息。
  4. 为配合兰精的https://brandingservice.lenzing.com计划,我们除了处理以下的业务伙伴个人信息,并会处理负责加工及销售兰精产品或含兰精纤维产品的企业(和他们的员工)的信息。鉴于本计划的性质及目的(核实是否达到许可使用或认证的要求、兰精产品广告及载有加工或销售兰精产品公司名称的广告),我们也会处理上述信息以获取关于发展动态、活动及兰精产品与服务的数据,包括以下:姓名、性别及联系方式(电邮地址及电话号码等)。我所代表人员的个人信息:姓名/企业名称、识别号(登记或税务编号等)、地址、联系人、供应商、产品类别、产品、物料及制造工艺和与兰精的关联。
  5. 做为“成长伙伴关系”计划的一部分,我们(如兰精集团下其他子公司参与合作,则包括该子公司)将处理下面清单所示的CANVAS(合作伙伴共创美好未来)联系表中(潜在)商业合作伙伴信息。这些信息根据成长伙伴关系计划的性质和目的进行处理,旨在验证及评估可能的合作及他们与兰精的战略适应性。这包括以下个人信息: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名称、经济挑战的描述、市场数据、独特的销售主张、经营理念、市场进入壁垒、现存备选方案、客户群体、供应商备选方案、早期用户、价值链、分销渠道、资源及销售和盈亏平衡分析、创业团队数据(员工人数、在公司内职位等)、支持信息、存档文件(如商业计划或客户演示)、资源、评估及分析过程结果、(重新)评估日期。数据处理是在与业务伙伴启动可能的合同的法律基础上进行的,业务伙伴使用由数据主体自己申请的CANVAS联系表(GDPR 第6条第1段b款)。提供个人资料是与兰精签订可能的合同所必需的,不提供这些信息将会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因此无法与业务伙伴进行合作。在合同签订的情况下,相关会计数据将在数据收集7年后删除。其他与合同订立相关的数据将在合同关系结束时删除。如果数据所有者同意,在合同(当前)尚未与Lenzing AG(或兰精集团的子公司)签署时,个人数据将被存储3年,以便为将来可能的合作提出经营想法,该操作仅在自愿同意的基础上进行(GDPR 第6条第1段a款)。当然数据所有者可随时撤销对进一步提供数据的许可,但这并不影响在撤回前基于许可而进行的处理的合法性。数据将做为评估流程的一部分,传输给内部评估人员及外部咨询顾问,并传输给我们服务合作伙伴,后者负责托管网站和提供门户网站。如果与兰精集团其他公司合作(https://www.lenzing.com/cn/lenzing-group/locations),我们将据此将数据传输至该公司。如果该公司位于欧洲经济区外,个人资料将被转移到第三国。在这种情况下,集团公司有标准的合同条款,请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提出要求,我们很高兴据此提供副本。
  6. 个人信息将储存在欧盟境内,除非其他相关的兰精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明确指定,否则不会转移。本网站由第三方服务供应商MMCAGENTUR für digitale Kommunikation GmbH寄存。该公司与我们订有约束性合同,只可按照我们指示,代表我们处理信息,并且必须保密。如兰精撤换服务供应商,我们会确保新的服务伙伴同样充分地保障您的数据。
  7.  本网站使用谷歌公司(「谷歌」)的Google Analytics网络分析服务,涉及使用储存在用户计算机的“cookies”文本文件,同时允许分析网站的使用情况。关于使用网站的“cookies”一般传送到美国的谷歌服务器储存。谷歌会代表网络营运人利用相关数据评估网络的使用情况,并编写网站活动的报告及向网站营运人提供与使用网站和互联网相关的服务。Google Analytics转移的访问者浏览器IP地址不会与谷歌其他信息综合。但是,网络只会在网站使用者接受cookie横帜的文字明确表示同意的情况下启动“cookies”,此外使用者表示同意后也可更改浏览软件的设定禁止储存“cookies”,但请留意这可能影响网站所有功能,导致无法完善执行。再者,使用者也可到以下链接下载和安装浏览器插件:http://tools.google.com/dlpage/gaoptout?hl=en.,停用 “cookies” 收集及传送使用网站相关信息(包括IP地址)的功能,以及禁止谷歌处理数据。本网站已增设gat._anonymizeIp功能,确保匿名记录IP地址(称为「IP屏蔽」)。
  8.  兰精网站也会使用用户计算机浏览器储存的其他“cookies”。这些“cookies”只会用于提供网站的多种功能,目的是提供更好的访问体验。基本上使用者关闭浏览器后,这些“cookies”便会被删除。有些兰精网站允许用户个别地使用网站功能(例如「个人版」网站)。为了在网站储存使用者的个人喜好,网站需要保存“cookies”,直至它们逾期失效被删除为止。使用者也可以更改相关浏览器软件的设定,完全禁止使用“cookies”。在这情况下,使用者可能无法完善使用网站所有功能。
  9. 兰精的网站可能载有并非由兰精运作的其他网站的连结 ,例如社交网络,包括“Facebook”, “Google Plus”, “Twitter”, “LinkedIn”, “Xing”, “Google+”, “Instagram”, “Pinterest”, “WeChat”, “YouTube”, “Vimeo”, “Snapchat”, “Slideshare” 和“WhatsApp”。兰精不可控制社交媒体营运商如何收集个人信息。关于收集信息的范围和用途可查看相关社交媒体的个人信息政策。
  10.  兰精会定期回顾《个人信息政策》 和不时按需要作出修改。最新的《个人信息政策》已上载到兰精集团各网站。
  11. 兰精严格实施法律规定的所有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12. 信息当事人有权存取兰精处理的个人信息,以及更改、删除信息和知会其他信息控制方,也可反对或限制任何一方处理其个人信息。即使当事人已同意信息被处理,亦可撤回同意。信息当事人可随时发电邮到[email protected].行使上述个人权利。
  13. 最后,信息当事人有权向奥地利信息保护管理局 (www.dsb.gv.at)或任何其他信息保护监管机关作出投诉。